
公告日期:2025-04-1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延涛)
本人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吕延涛先生: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
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湖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总会计
师协会会员。2021 年 5 月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为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德玛克(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玛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影响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吕延涛 6 6 0 0 否 2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应参加
7 次,实际参加 7 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了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参加 2 次,实际参加 2
次。本人对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上市公司配合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除利用现场、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天,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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