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免去原股东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8.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
和原有存续授信),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表决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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