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4]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24]827 号文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720.00 万元,根据有关
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497.7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22.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00Z0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17.2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8.7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收益 404.95 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 0.1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688.44 万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0,992.9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 10,7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10,292.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 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嘉定区为项目柔版生产线实施地点,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 450786747958 5,079.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 181276250476 416.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51908310910008 114.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