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铀业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中国铀业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核新疆矿业有限公司、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广东矿业有限公司、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核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Zhonghe Resources (Namibia)Development (Proprietary) Limited、中国铀业(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核海外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核海外(北京)铀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内部监督、法律事务及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对外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表现在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这种可能性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一般可以通过定量的方式予以确定。除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外的缺陷,为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见表 1)
表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财务报告类)
缺陷等级
标准分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指标
合并财务报告利润总
额错报 错报≥5% 3%≤错报<5% 错报<3%
定量标准
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
额错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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