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有关财务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19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
有关财务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19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
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为人
民币万元):
目录
问题 1 ...... 1
问题 2 ...... 59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孙国奉、张一衡、孙国敏、孙仁豪四
人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
公司 61.75%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97,958.50 万元、115,368.48 万元、144,738.62 万元和 111,564.89
万元,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30%,公司主要出口国家为德国、墨西哥、斯洛伐克及加拿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76%、22.33%、21.22%和19.58%,境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31%、20.25%、19.93%和 16.59%;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404.51 万元、10,677.25 万元、-10,812.98
万元和 1,881.6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9,490.08 万元、12,543.10 万元、14,630.02
万元和 9,147.74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66.87
万元,净利润为 10,976.4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44,746.88 万元、50,575.53 万元、73,815.07 万元和 94,411.23 万元,占非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99%、58.94%、60.72%和 62.98%。
请发行人:
(1)结合《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限、到期后的安排、是否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等,说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2)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2025 年度净利润下滑
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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