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 年 1 月 4 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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