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有限”),豪鹏有限系由潘党育、李
文良、欧卫国、马文威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8 日。2020 年
11 月 24 日,豪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发起设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01283。公司的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一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潘党育。
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等,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等。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位于香港的境外子公司以港元为其记账本位币,位于新加坡的境外子公司以新加坡元为其记账本位币,位于越南的境外子公司以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 该事项在本财务
披露事项 报表附注中的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披露位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五、4. 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的
的应收款项 (2).1)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五、4.(4) 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的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六、1 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的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五、14.(2) 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的工程项目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 五、60.(2)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本期期末净资产总额
0.5%的
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境外 五、62.(2)、 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10%以
经营实体 八、1 上的子公司
投资单个联营企业的账面价值占本公司合并
重要的联营企业 八、2.(2) 总资产的 0.5%以上或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5%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