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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20:55:04 股吧网页版
豪鹏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华金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华金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华金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 1974 年,博士学位。曾任盐城市电化厂财务科会计,深圳市达特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合信(广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合尚融特色小镇(广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新时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投票情况

事 次数 数 次数 数

华金秋 6 6 0 0 除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为
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华金秋 3 3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所提交的议案及讨论事项均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此外,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做了充分的研讨和确认。

(四)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重点关注 2025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进度。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成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关联交易的确认及披露、重大投融资业务、资产减值确认、募集资金的使用、年报关注的重要经济活动事项会计处理的科学性与合规性、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与披露、影响年报质量的重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与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及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探讨和交流,确保重大经济活动的处理合规合法,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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