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1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
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一......3
问题二......103
其他问题......161
问题一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50,561.24 万元、454,080.92 万元、
510,845.11 万元和 439,139.13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08%、19.24%、18.23%和 19.52%,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9,713.81 万元、8,492.81 万元、7,441.80万元和 16,194.86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发行人储能类应用场景新能源解决方案产品从 2024 年开始产生收入,最近一年一期收入分别为18,495.60万元和44,615.6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4.19%和4.24%。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收入分别为 246,201.79 万元、274,326.24 万元、
261,366.02 万元和 234,467.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89%、63.57%、51.74%和 54.54%,境外销售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内保税区、越南、马来西亚等)和欧洲(德国、匈牙利等)区域,北美洲及其他地区销售占
比较小。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
退税率将由 9%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将被取
消,或增大发行人外销业务成本压力。发行人部分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最近一年一期涉及采购金额分别为 14,039.32 万元和 8,360.48 万元,涉及销售金额分别为 20,313.63 万元和 13,821.98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 3,893.58 万
元、7,925.00 万元、24,607.27 万元和 16,641.1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
别为 77,414.21 万元、154,447.30 万元、143,110.48 万元和 154,534.92 万元,
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存在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4,039.84万元、70,909.61万元、86,435.17万元和78,555.69万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36,471.13万元、
25,709.87 万元、28,949.88 万元和 28,220.24 万元,2023 年大幅下滑,账龄一
年以上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3,057.46 万元、5,494.10 万元、5,948.21 万元和5,569.46 万元。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消费类应用场景新能源解决方案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5.44%和 78.04%,储能类应用场景新能源解决方案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
别为 50.43%和 74.83%。最近一年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49,625.22万元和374,362.99万元,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107.45万元和101.57万元。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账面价值为 778.52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9,257.92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5,137.93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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