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 152 号盛高时代写字楼)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
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 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六层至二十六层)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受托管理人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签署日期: 2026 年 4 月 17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5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下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含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无评级。
6、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36.80 亿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7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3.91%。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67,863.82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7,152.30 万
元、255,569.34 万元和 300,869.8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对已公开
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按照深交所的审核规定,申请适当延长三季度财务报表有效期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发行人后续财务报告的披露不影响本期债券发行。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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