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董书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起任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能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书宁,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1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西安分院水文地质研究所副所长;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
院罗克岩土工程公司经理;1999 年 4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副院
长;2006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院长;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
任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董事长(院长)、总
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
院西安研究院)党委书记、董事长(院长)、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中煤
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党委书记、董事长(院长);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副主任、一级首席科学
家、陕西省煤矿水害防治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
限公司科技委副主任、一级首席科学家、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主任、煤矿灾害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兼水害防治分实验室主任、陕西省煤矿水害防治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25 年 9 月至今,任陕西能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
进行认真审阅,并酌情询问,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判断,充分发挥独立、专业作用进行审慎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 会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书宁 5 2 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3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等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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