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希会审字(2026)1514 号
目 录
一、鉴证报告......(1-2)
二、专项报告......(3-5)
三、情况对照表......(6-7)四、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1514 号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部证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5,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60 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4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65,441,397.11 元,募集资金净额6,834,558,602.89 元。
截至 2023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6,900,627,321.16 元,其中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324,997.33 元,募集资金
已全部使用完毕。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将陕西能源中信银行专户和商洛发电中信银行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节余 20,386,674.81 元,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账户已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6,849,160,000.00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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