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港
股票代码:0012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附表一: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电港、公司、上市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国风投基金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 指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深圳 指 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正)》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杰
设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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