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盛东)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
1984 年 8 月至 1985 年 12 月,在北京航空工艺研究所(625 所)任助理工程师;1986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在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55 所)任工程师,其间,199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香港科技大学任访问学者;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
在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任副教授;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在北京大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任教授;200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
院教授,期间 2009-2015 年,任学院副院长、2016-2022 年任学院院长;2010 年 2
月至2016年3月,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22
年 12 月,任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
深圳市华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太睿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
任中电港独立董事。张盛东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表决,不
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本人认为,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初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密切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以及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因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专项调研及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及职能部门现场交流,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此之外,本人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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