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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8:53:50 股吧网页版
中电港: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
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就资金结算、授信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在中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含银团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2、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故中电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电财务是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并接受其监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合法金融机构,其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31,100 万元

6、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21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1.2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36%,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4.68%,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96%,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12%,中电智能卡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 2.00%,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0.64%。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根据中电财务 2025 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电财务资
产总额 615.91 亿元,负债总额 559.46 亿元,净资产 56.45 亿元,2025 年度营业收
入 4.88 亿元,净利润 2.96 亿元。

(三)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公司”包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中电财务应为相关企业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电脑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含银团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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