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电港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体系体制机制情况、内控制度制定情况、内控执行监督机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业务领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业务领域主要包括:“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情况、投资并购管理情况、购销业务领域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合同管理领域、资产管理领域、募集资金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错报≥营业收入的 5%;造成 5,000 万元(含)
以上损失或风险敞口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营业收入的 3%≤错报<营
业收入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营业收入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或违法行为,并对企业造成重大损
重大缺陷 失;
(2)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存在系统性失效,或重要业
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重要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缺陷,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并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5)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重要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落实,或重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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