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明江)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
学士和硕士、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1993 年 4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东南大学国家
专用集成电路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教师;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复旦大学攻读
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学位;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
工程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晶门科技(深圳)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
师;201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 9 月至今,任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副教授、教授;2022 年 6 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王明江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表决,不存在缺席和委
托出席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表决,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
自出席,会议中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财务公司风险评估以及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研究讨论。在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有效发挥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密切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及时了解
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以及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多次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专项调研及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现场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确保现场履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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