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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5 17:03:02 股吧网页版
运机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 418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7 人,代表股份 127,909,88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57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19,380,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5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8,529,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31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8,717,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8,529,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31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50,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7%;反对 43,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1%;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8,0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4%;反对 43,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6%;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晓奕、燕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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