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内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079 号)。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55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2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358.7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841.2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96 号”《验资报告》。
2、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30.00 万张,共计募集资金7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39.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86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9 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5 年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下简称“内
江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内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410078801300000237)。2021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以下简称“自贡盐都支行”)和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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