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 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的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委 任代表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 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制定《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及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 6號(c幢)3層會議室召開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10至11頁。
如 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 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臨 時股東會或其任何延期召開的會議(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交回。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 或其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6月10日
* 僅供識別
目 錄
頁碼
釋義 ...... ii
董事會函件...... 1
附錄 -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4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10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含義:
「A股」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
「《公司章程》」 指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改動或以
其他方式補充)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國家能源集團」 指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國家能源集團(直接及間接)合計持有本公司4,908,598,141股
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58.72%),為本公司的控股
股東
「本公司」 指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916),其A股於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001289)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本公司訂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於中華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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