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采取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完成(该预测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对实际发行情况的承诺,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年化计算,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5,710.08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2,229.20 万元;假设 2026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上升 10%;(3)较上期下滑 10%。
7、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8,359,816,164 股为基数),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解除限售及稀释等影响,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及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2025 年度/2025 年 12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8,359,816,164 8,359,816,164 8,720,826,994
情景一: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5 年持
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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