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龙源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
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239 号),同意龙源电力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2021 年 6 月 18 日,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并批准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13 号),核准本次交易。2022 年 1 月 19 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69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龙源电力”,证券代码为“001289”。
根据龙源电力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
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换股实施公告》,本次吸收合并的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合并实施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名册,以 1:0.3407 的比例将平庄能源股票转换
为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即每 1 股平庄能源 A 股股票可以换得 0.3407 股龙源电力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龙源电力的总股本为 8,381,963,164 股,
其中 A 股 5,041,934,164 股,其中本次可上市交易的流通股数量为 133,336,024 股,承诺锁定
的流通股数量为 212,238,140 股,限售流通股的数量为 4,696,360,000 股,H 股 3,340,029,000
股。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全部用以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无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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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增发股份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489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 3,633.31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顾问及保
荐费用 1,601.89 万元,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330.94 万元,律师费用 471.70 万元,其他
费用 228.78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发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四、前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的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813 号《关
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 345,574,165 股股份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合并完成后,平庄能源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由其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外的资产、负债。另根据《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平庄能源将拟出售资产转让给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拟出售资产的对价由平煤集团以现金支付。于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日,拟出售资产将直接交割至平煤集团。同时龙源电力将向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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