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召开。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魏明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 6 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日常业
务中进行;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时,则对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现有违规担保和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
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国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国能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以及董事会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适时灵活对 H 股股份进行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项下的回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可行性。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5.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对象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有管理控制权,财务资助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收购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本次收购价格合理,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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