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江材料: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