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安富,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湘江农商行财税顾问、重庆秦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教授、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参与议案讨论,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期内,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的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杨安富 4 4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就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相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允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与讨论并审议了公司 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期期间,公司没有涉及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和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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