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边卓,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纺织工业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长,北京唯诚万信矿山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专家委员,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监事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参与 议案讨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期内,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的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李边卓 4 4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
员会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公司 2025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了该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任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期期间,公司没有涉及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交换意见;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和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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