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予以解聘。
第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九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
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总经理,应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二)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三)解聘董事会秘书,应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依法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如果对其造成损害的,依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
第十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九)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十)决定公司职工(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十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十二)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标
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总经理的其他决策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
第十七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代行职务。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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