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740015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3-9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740015 号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上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好上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好上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好上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如实反映了好上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好上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好上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富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伍绮莉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上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号)核准,公司2022年10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35.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6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3,584,905.66元,余额为人民币774,095,094.34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187,236.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907,858.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333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2025 年 12 月 账户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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