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35:02 股吧网页版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股票简称:好上好 股票代码:001298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或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在客户、品牌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仍面临着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竞争地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上下游合作模式变化风险

经过多年的行业演变,原厂、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电子产品制造商三者形成了共生关系,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原厂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中间桥梁,是不可或缺的市场参与主体。一方面,对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而言,电子元器件集成度越来越高,如果其针对每一款电子元器件均直接进行应用端的研发,则将带来高昂的研发成本,但若其在原厂或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则能降低研发投入,并能缩短项目研发周期。另一方面,对于原厂而言,其优势在于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开发,除少量大型客户外,其余客户的开发、维护更多依赖于分销商以降低成本。此外,对于分销商而言,其同时代理大量产品线,具备对单一客户提供多品类产品的能力,其单位服务成本较低。

未来,如果原厂扩大直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范围、原厂与主要客户选择其他分销商替代发行人的角色、主要客户引入替代产品及供应渠道或出现其他导致上下游合作模式发生不利于分销商的变化情况,则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公司现有分销业务及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产品代理授权被取消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原厂的授权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稳健发展的基石,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市场拓展是原厂延伸销售的重要途径。为了维护业务的稳定性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除分销商发生了较大的风险事件或自身业务能力持续下降无法满足原厂要求等情况外,原厂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分销商,尤其是主要分销商。

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公司已经与众多家原厂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其开拓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帮助。但是,如果未来因原厂自身业务调整、公司的服务支持能力无法满足原厂的要求,或是公司与原厂出现争议或纠纷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取得新增产品线授权或已有产品线授权被取消,这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下游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主要向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新能源、机器人和通讯及数据中心等应用领域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销售电子元器件。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客户需求下降、电子元器件库存上升、资金压力加大等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采购产品为电子元器件。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4.07%、54.90%和 47.66%,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由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行业知名度较高,产品品质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公司与该等供应商进行了长期采购合作,如果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前五大供应商不能向公司持续供应电子元器件产品,则可能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