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保荐机构声明 ......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 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6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7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五、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 18
六、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情况 ...... 20
七、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意见 ...... 21
八、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 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张宇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7 年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工作,曾主持及参与了邦彦技术 IPO、蓝思科技非公开发行、麦捷科技非公开发行、晶科能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鲲鹏资本战略入股中国宝安、齐心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精一股份新三板挂牌、建装业新三板定增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崔威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4 年进入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2006 年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工作,曾主持及参与了蓝思科技 IPO、金龙机电 IPO、双鹭药业 IPO、御银股份 IPO、岳阳纸业配股、锡业股份可转债、锡业股份配股、梦洁家纺 IPO、丹邦科技 IPO、云内动力非公开、金龙机电非公开、蓝思科技非公开、蓝思科技可转债、领益智造非公开等项目工作,担任了蓝
思科技 IPO、金龙机电 IPO、梦洁家纺 IPO、丹邦科技 IPO、民爆光电 IPO、云
内动力非公开、蓝思科技非公开、金龙机电非公开、蓝思科技可转债、领益智造非公开等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项目协办人
周洋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金融学硕士。2012 年至 2015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工作,曾主持及参与蓝思科技非公开项目、江粉磁材发行股份购买领益科技股权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深城交 IPO 项目、民爆光电 IPO 项目、润贝航科 IPO 项目,具有
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为:刘凯琦、涂玲慧、范雪葳、温茼、贾文奇。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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