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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6:55:20 股吧网页版
尚太科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 、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5]111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120038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太科技”或“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说明使用的简称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在本专项说明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42.06 万元、-41,637.37 万元、-28,440.43 万元和-43,849.13 万元,持续为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8,945.45 万元、72,290.50 万元、83,832.71 万元和 47,926.06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结合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收付款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现金流为正情形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 、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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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

理性;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正常的现金流

量;结合最新一期财务数据等,说明为改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其有效性;说明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具体安排,是否具备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能力,发行人相应的保障措施。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等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收付款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存在现金流为正情形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

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突出体现为三个特点:

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自主完成石墨化工序,全工序一体化生

产;客户以国内龙头企业为主,客户优势明显

1、公司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销售,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
遇,迅速成为行业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维持行业内较高水平

公司深耕负极材料领域,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自 2017
年开始从石墨化受托加工向一体化、全工序负极材料生产转型。作为负极材料行
业的后发企业,公司的市场排名迅速攀升,目前已跃升为负极材料行业出货量第
四名。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基本维持在 90%,具体情况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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