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内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对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
批准。
(二)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8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42%;公司层面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业务流程层面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含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研发及无形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含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等业务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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