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 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欧阳永跃先生提请将《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向其他股东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
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永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327,000股,持股比例36.55%,其提案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