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07 月 0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8.95 元/股调整为 38.79 元/股。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
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为 93.24 万股,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1 人
调整为 107 人,首次授予权益由 88.11 万股调整为 85.06 万股,预留权益数量
由 5.13 万股调整为 8.18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7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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