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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9:53:57 股吧网页版
夏厦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发展战略、融资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可行,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及对应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成光 刘光斌 计时鸣
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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