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
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00 股新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48.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8.84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共
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75,089,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8,201.74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1,300 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为 9,515.1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 9,515.35 万元(含银行理财余额),差异为 0.17 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 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公司下属子公司
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要求履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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