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根据风险导向原则,在充分对公司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合规风险等进行风险评估后,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之权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之规定。
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会会议(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职权、召集、召开及议事规则等由《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确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
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的职
权、召集、召开及议事规则等由《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确定。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续聘任。
2、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通过《KTC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KTC 公司员工手册》,系统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与规范要求,并配套制定《KTC 绩效管理制度》
《工资与福利控制程序》《KTC 考勤管理制度》《KTC 培训考核制度》《KTC公司导师管理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员工履职尽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全面、公正的考核,客观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同时,设立《KTC经营管理事务建议激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建设,凝心聚力共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3、信息系统方面
公司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对生产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业务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公司在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数据输入和输出、文件存储保管方面做了有效工作,满足了生产和管理需求以及信息保密性方面的要求。
4、采购管理方面
公司合理计划和落实采购供应管理工作,设定专门机构和岗位,明确了供应商选择、供应商信息维护、请购、审批、采购业务执行、验收等程序,对关键控制环节加强管理,规定了货款支付办法,款项支付必须得到有效批准后方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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