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紧急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长李虎、董事田华、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300.0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241.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33%;预留 59.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9.67%。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4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总经理杜铁军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1、具体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5)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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