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9:13:21 股吧网页版
德明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 20,000 万美元及 155,000 万人
民币,按 2026 年 3 月 19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8975 元计算,折合人
民币 292,95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97,520.53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83%。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的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为源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源德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出具相关保证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的单笔担保原则上不再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根据源德实际运营资金需要,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决定办理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1、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中心”)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源德将按照市场价格向电子交易中心采购 FLASH 晶圆、半成品等物料,具体采购数量和单价以电子交易中心依据源德向电子交易中心、下达采购要约而提供的“销售订单”为准。公司先后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为源德与电子交易中心基于上述《销售合同》对电子交易中心形成的全部债务,在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近日,公司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将为源德与电子交易中心基于上述《销售合同》对电子交易中心形成的全部债务,提
供最高额度为 20,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 2026 年 3 月 19 日美元
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8975 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37,95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款、仓储物流费用、违约金、资金利息、赔偿金、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本保证书载明的担保额度已包含公司之前已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书中
的担保额度 20,000 万美元。

2、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供应商 A 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与采购
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协议约定源德将向 A 公司采购双方之间合
作的所有类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晶圆或颗粒形式的 3D……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