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
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
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
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以及公司内部在合规、业绩、
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严重负面舆论的潜在风险因素;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有
效监测、评估、应对和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减少、消除或避免因
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
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主要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与监管部门等机构的汇报沟通
工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舆情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负责舆
情信息的采集以及舆情管理工作组相关决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 建立并维护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初步分析;
(二)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三) 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舆情管理工作组;
(四) 具体落实舆情管理工作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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