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38,85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70 元(含税),不送红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160,031,733.7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 71,656,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310,509,334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38,853,33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0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38,853,33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10,509,33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21 曹达龙
2 03*****375 邓丽琴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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