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多 利科技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33.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1.87 元,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 218,607.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38.6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202,668.7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3]043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
元)
1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 11,114.33
项目
2 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13,362.15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
元)
3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 24,938.55
产项目
4 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36,601.66
5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 23,652.01
6 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及一体化 25,000.00
底盘结构件项目
7 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件智能化 38,000.00
制造基地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合计 202,668.7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款项(包括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进度,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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