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赞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2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5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赞表,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宝钢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风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2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亲自出席7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亲自出席3次。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5年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出席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2025 年 04 月 09 日 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员会 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 年 01 月 07 日 听取审计会计师介绍2024年度审计计划和初审事
宜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 年度募集
2025 年 04 月 09 日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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