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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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学尧、张程、徐雪梅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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