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0:28 股吧网页版
粤海饲料: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拟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0,762.84 万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类型 项目名称 2025 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144.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7.25

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15.57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 -2,593.17

合计 10,762.8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144.33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备 227.25 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5.57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
2、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2,593.17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
查的基础上,拟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账款予以
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核销涉及的 核销金额 已计提坏账 核销对当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