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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9 15:34:02 股吧网页版
亿道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国科技”)100%股权及深圳市成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为信息”,与朗国科技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朗国科技和成为信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该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在《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并公告决议之前,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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