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已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调查或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因引用其他机构意见导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 健
项目主办人:
张 勇 邹仕华 韦 喆
项目协办人:
田时瑞 祁 佳 赵作维
张 力 李 宁 刘雨晴
杜 昱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6 日
法律顾问声明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高 树
经办律师:
彭晓燕 郭峻珲
杨文杰 吕军旺
2026 年 1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
(XYZH/2026SZAA5B0020)、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审阅报
告(XYZH/2026SZAA5B0021)无矛盾之处,确认《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熙 孙玉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1 月 26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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