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并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中,优先考虑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
(三)分红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存在以下列示的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80%;
3、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
4、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
5、公司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零或负值;或
6、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零或负数的。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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