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关于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68
问题 1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航空器材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聚焦航材分销、国产化 PMA 零部件研发与适航取证,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分销产品和自研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2567.66 万元、90936.19万元和121679.13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61.92 万元、8485.96万元和 18074.73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37%、27.96%和 29.06%,逐年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61.16 万元、4631.12 万元和22127.5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集中度均超 60%且均为境外供应商。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764.90 万元、27981.84 万元和 37545.82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14%、22.89%和 27.09%。公司存货结构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957.39万元、30146.27 万元和 22750.46 万元,按照公司向客户交货及结算模式,可以分为寄售模式和非寄售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299.33 万元、8153.34 万元和 8174.31 万元,占当期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92%、51.28%和 54.35%。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28665.52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47716.13 万元,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认定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业务板块及具体产品销售结构及毛利率变动、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及其他损益科目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以及 2025 年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绩变动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结合公司主要授权分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分销合同签订时间、授权期限、续约情况、分销产品及类别、产品定价原则、分销地域范围、相关合同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持续性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重要产品线授权取消或不能
续约的风险,公司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公司竞争优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作关系是否可持续和稳定,是否存在对相关供应商的重大依赖;说明贸易摩擦及国际关系形势等对公司境外采购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3)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合理性,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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