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5-032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5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82,239,000 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17,235 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 115,134,6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 221,000 股的回购注销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2,239,000 股。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239,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28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2,239,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5,134,6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三)股权激励限售股以及下表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2 深圳市嘉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2*****947 刘俊锋
3 07*****616 徐烁华
4 02*****371 田野
5 02*****776 周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